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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修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规范教学管理,培育良好学风考风,引导重修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我院将于下学期起进一步加强重修教学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 严格执行重修考勤制度,凡无故缺勤课时达到重修课时1/3及以上者,取消该学生对应课程的重修考试资格;

二、 严格执行重修申请制度,课程重修须在该课程开课前一个学期的最后两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办理重修申请手续者,一律取消其重修资格,不得安排其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三、 原则上课程重修应安排在对应学期进行,若有必修课或限定性选修课程因教学计划变更而不再开设时,可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系及专业所属教研室主任同意,教务部批准后,学生可跟班重修下一年级相应替代课程或改选其他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跟班重修。

四、 获准免听者,须自觉主动关注考试时间,并按任课老师要求完成规定作业、测验和实验,届时与其他重修者一起参加考核。

请务必将上述事项落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督促重修学生认真做好本学期的重修申请工作,做好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及引导工作,并在下学期初及时做好预录成绩库,确保任课教师开课第一周能拿到准确的考勤表。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08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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