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在总结2016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征求学校意见,制定了《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框架》,现予发布。
2017年6种参评专业的评估指标体系,由分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框架研讨确定,经我中心审核备案后发布。
附件:《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框架》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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