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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本科2017级学生创新学分网上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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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系(院):

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我院学生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方可毕业,本期开始认定2017级2019-2020学年(含入学后未及时申报的)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 第14-15周(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26日)

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左上角备注个人学号+申报项目代码)交辅导员审核。

申报项目代码见附件一,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二,各专业培养方案需修读学分见附件三。

时间截止后,学生无法进行申报及其他操作。

2、初审 第16-17周(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1月9日)

学生申报后,各教学系(院)教学秘书从系统中导出所有的学生申报信息至对应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后,证明原件交还申请人。初审通过的,材料复印件需辅导员签章确认,并在对应总表“审核状态”处标注“辅导员初审通过”。不通过的,在对应总表“审核状态”处标注“不通过”。审核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学号为序排列。

3、复审 第18—19周(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23日)

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进行复审,全部审定通过后,打印汇总表,加盖院系印章后,由院系存档备查。

4、教务部终审抽查

各院系复审通过后,由教务部在一周内进行终审抽查,完成抽查无误后,学生即可获得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相应学分。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只能申报入学以后的数据,入学以前的获奖情况不得作为申报内容,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

2、集体项目,若该集体中的成员同属一个自然班,则可人附同一份证明材料,否则按自然班数量复印(1个自然班1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0592-6181889林老师咨询。

附件一:创新学分申报规格.pdf

附件二:创新学分申报操作手册(附示例).pdf

附件三 2017级本科各专业课外技能与创新实践学分一览表.xls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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