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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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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系(院):

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班各项教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含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课程考核(含实践)和成绩录入

各教学系(院)应提前组织好毕业生考试工作,并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修订)》,认真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出卷、考试、监考、试卷评阅、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毕业班的实习教学工作;5月20日之前完成毕业班所有课程考核(含所有补(缓)考、课程重新学习考核等)及成绩的录入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教学系(院)要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诚毅教综〔2017〕4号)《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修订)》(诚毅教综〔2017〕5号)《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诚毅教综〔2023〕2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严密组织答辩工作,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确保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5月中旬完成答辩及论文成绩的录入工作,5月22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

5月30日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总结和优秀论文评选等工作。各教学系(院)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数5%的比例向学院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工作

毕业班学生需对照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检查通识教育选修课已修学分是否满足毕业要求。

(四)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

毕业班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未达毕业要求的,请根据毕业生创新学分网上申报的有关通知及时完成申报。

(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

毕业班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体育与艺术系在5月20日前组织完成。

二、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上报工作

(一)请各教学系(院)在3月31日之前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做好毕业班毕业资格初步审核工作,建立“毕业预警名单”(截至目前尚有学分未取得,需参与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名单),做好相关学生毕业预警,跟踪和督促学业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各教学系(院)在5月24日之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各教学系(院)要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诚毅教综〔2020〕8号)第十章有关规定,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与教学计划进行比对、逐一审查,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毕业、结业或退学的初审意见。

(三)各教学系(院)在5月24日之前完成学位授予资格初审。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诚毅教综〔2017〕20号)规定,经各教学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各教学系(院)须将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名单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书面材料报送教务部。

各教学系(院)毕、结业和学位授予申报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结业生情况表;

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士学位评审表;

3.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2024届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其中,对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需附不授予学士学位原因的有关材料。

同时,各教学系(院)要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和“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要告知学生本人,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间向教务部提出复议申请。

(四)各教学系(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做好2024届毕业班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对于因工作疏忽行为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依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毕结业生学业档案材料归档

各教学系(院)审核整理各专业毕(结)业生学业档案材料。将填写完整和经教学系(院)验收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导师评语材料一式二份,一份归入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另一份归入学生档案。

学籍卡一式一份由各教学系(院)审核并送教务部核准盖章后,归学生档案。学籍卡应该按学籍成绩单样式打印,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在校学习全部成绩(合并),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毕业证书号码、学位证书号码。

四、学信网信息核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

(一)电子信息核对

各教学系(院)务必通知毕业班学生于3月31日前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http://cyjwgl.jmu.edu.cn/)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本人学籍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到行政楼1003室教务部学籍管理申请更正。

(二)证书发放与核对

各教学系(院)按学院有关规定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须由毕业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收,签收单由各教学系(院)长期保存。

(三)信息核对与学籍档案打印

请各教学系(院)在6月7日前务必核对清楚2024届毕结业信息,并在教务系统的“毕业学位核查”模块中逐一进行标注,核对标注完毕后方可打印毕业生学籍档案。

请各教学系(院)落实好本通知的工作要求,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位毕业班学生。本项工作将视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有关政策和精神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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