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本科2020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网上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院):

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我院学生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方可毕业。为避免影响毕业审核,本期认定2020级及以上年级入学后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第4-5周(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

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左上角备注个人学号+申报项目代码)交辅导员审核。

申报项目代码见附件一:创新学分申报规格,网上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二。

2、初审第6-7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2日)

学生申报后,各教学系(院)教学秘书从系统中导出所有的学生申报信息至对应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后,证明原件交还申请人。初审通过的,材料复印件需辅导员签章确认,并在对应总表“审核状态”处标注“辅导员初审通过”。不通过的,在对应总表“审核状态”处标注“不通过”。审核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学号为序排列。

3、复审第8周(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由学生所在系(院)教学秘书进行复审,全部审定通过后,打印汇总表,加盖系(院)印章后,由系(院)存档备查。

4、教务部终审抽查

各教学系(院)复审通过后,由教务部在一周内进行终审抽查,完成抽查无误后,学生即可获得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相应学分。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只能申报入学以后的数据,入学以前的获奖情况不得作为申报内容,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

2、集体项目,若该集体中的成员同属一个自然班,则可人附同一份证明材料,否则按自然班数量复印(1个自然班1份)。

3、本轮申报只针对毕业班学生。非毕业班的学生不参与本轮申报。

 附件一:创新学分申报规格.pdf

 附件二:创新学分申报操作手册(附示例).pdf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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