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院):

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附件2)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院所有本科专业。

二、工作安排

各教学系(院)应成立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工作小组,合理统筹系(院)资源,严格对照《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结合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扎实开展专业自评。各系(院)要根据自评情况,仔细填写《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认真编撰本系(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自评报告(附件7)。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是进一步夯实专业建设基础、推进学院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是关系各专业甚至学院未来发展的大事。在学院自评基础上,省学位办还将组织进行质量抽检,对未达到《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将采取工作约谈、限制招生、停止招生、撤销授权等措施。

各系(院)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审核标准与内涵,层层审核把关,高质量完成自评报告编撰,确保相关支撑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规范性,确保所有本科专业均达到《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二)准时报送材料

各系(院)要实事求是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于2022年11月30日(第14周星期三)前将经系(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附件5、6、7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cyjwb@jmu.edu.cn。联系人:张雅静,联系电话:0592-6185052。

附件: 1.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22〕9号)

2. 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闽学位〔2022〕3号

3. 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总表

6.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7.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自评报告(提纲)

教务部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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