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教学部、实验管理中心: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教高司函〔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教务部
2021年5月6日
教高司函〔2021〕5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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