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诚毅教综〔2024〕33号) 《关于做好我院2024级学生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诚毅教务〔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学系(院)审核,教务部复核,同意以下10名学生转专业。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6日至10月2日止,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教务部联系。电话:0592-6183122、0592-6183096。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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