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学年教师工作量申报与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组织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含申报学年新入职、离职、未完成工作量、退休返聘、按“一人一策”引进的教师,下同)加强学习《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超工作量酬金发放办法》(附件1)、《专任教师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2024-2025学年教师工作量填写注意事项》(附件3)等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每一位教师均应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填写《2024-2025学年教师工作量申报与审核表》(附件4)、《2024-2025学年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5),由教研室主任初审、各教学系(院)主任(院长)复核、确认,并将包括审核表、按系(院)汇总后的汇总表在内的申报材料于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最迟于11月21日前将附件4、5电子版发教务部教务中心巨彦鹏OA邮箱。11月26日前将附件6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财务部。
联系人:巨老师,联系电话:0592-6181889。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