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诚毅教综〔2025〕28号) 《关于做好我院2025级学生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诚毅教务〔2026〕1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学系(院)审核,教务部复核,同意以下57名学生转专业。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9月17日至9月23日止,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教务部联系。电话:0592-6183122 0592-6183096
附件: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