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师一课”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以高质量课程体系建设夯实一流专业建设基础,学院决定开展“一师一课”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

各教学系(院)以完善课程体系建设、提高课程质量为主线,围绕“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程教学设计、提升教师教学设计能力”等主题,通过邀请专家举办课程建设辅导沙龙等系列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完成时间:12月15日。

二、进一步梳理、完善支撑高水平专业的应用型课程体系

(一)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根据专业特色和办学条件,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专业包括核心课程、国标课程、专创融合课程、校企共建课程、实践课程在内的课程体系建设。特别注意突出课程建设规划性、系统性,建好、建强有基础、有特色的课程,扶持、完善基础薄弱的核心课程及国标课程。进一步引导高职称教师建设各专业重点课程,并牵头组建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课程教学团队。

(二)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加强跨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打破系(院)、专业壁垒,对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全面审视、优化,确保其符合各专业发展趋势和需求,对专业课程进行有效支撑。同一学科门类特别是同一本科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应尽可能实现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教学大纲四统一。

(三)充分挖掘和发挥学院优质课程建设成效,扩大包括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在内的省级高水平优质课程的受益面,每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至少有2门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进行支撑。

(四)涉及课程教学大纲调整、且尚未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2022年版课程教学大纲的系(院),请在完成本次梳理后,于2023年12月22日(第16周周五)之前将课程教学大纲编印版一式5份报送教务部教务中心巨彦鹏老师。

三、开展“一师一课”说课交流,精心打磨每一门课

(一)活动目的

引导教师按照省级及以上高水平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4),结合专业建设需要和自身科研方向,提炼课程亮点,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提高课程建设质量,争取每位教师至少有一门在建课程满足申报省级课程类项目的条件。

(二)活动安排

1.教师选课:每位教师(含外聘教师)结合专业建设需要及自身实际,遴选一门最擅长的课程重点建设,并明确对标建设重点方向。

2.教学单位统筹协调:教学单位负责对教师选择重叠的课程进行统筹协调,并确保各专业核心课程均有教师团队牵头建设。多位教师共同承担一门公共课程建设任务的,也应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建设任务。

各教学单位须于10月20日(第7周周五)前,将经过本单位统筹审核、汇总后的《一师一课对标建设一览表》(附件1)报送教务部,电子版(EXCEL格式)通过学院OA发到教务部教研中心袁孟潘老师邮箱。

3.“一师一课”说课交流:10月25日(第8周周三)后,院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专家组进各教学单位,随机抽取未上课的教师,开展“说课”听课、交流心得。每位教师“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内容建议涵盖:课程概述(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与课程目标等)、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

四、建设一批院级高水平课程,做好省级课程类项目培育

学院将在“一师一课”说课交流活动基础上,立项建设一批院级高水平课程,加强省级课程类项目培育,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加强总结与反思

请各教学单位对“一师一课” 系列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在总结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思考,并拟定下一步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体现短期(截至下学期末)、中长期(截至2025年末)工作目标。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7日(第17周周三)之前,将经过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总结和工作方案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给教务部教研中心袁孟潘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82819。

附件1_一师一课对标建设一览表

附件2_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3_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4_省级及以上高水平课程建设标准(供参考)

                             教务部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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