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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运行管理的通知

来源: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浏览次数:

各系,各承办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务管理系统中各承办学院课务管理帐号将于第二周周三(32)开放,请各承办学院尽快进教务管理系统更新课程表。

同时将课程表运行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承办学院严格依照《关于印发< 集美大学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大教〔2009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课管理的通知》(教务[2010]20)的文件精神进行课程表运行管理。

2、课程表定稿后,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客观情况需要调课的,请于第三周后按调课程序办理。具体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1)凡是调课都必须按规定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调课申请表》,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课。擅自调课、缺课、停课者,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2)调课时需详细写明具体的调课原因,同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因病需长期调课需附医院证明;因开会需长期或临时调课需附会议证明;因教学需要而调课,需详细写明调课后从哪些方面更符合教学需要。

各承办学院课务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核调课原因是否充分,坚持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原则从严掌握,未写明调课原因、调课原因不够详细、未附相关证明,学院不得审批。

3)为严格落实教学任务,保证教学的延续性,长期调课原则上不更换教师,因确实需要更换教师的,原任课教师需写明详细的原因,教师所属教研室负责人要签署详细的调整意见,并报教务部备案。

4)调课应以方便学生为主,不能因调课造成学生课业压力大,上课不方便等不合理情况。

5)因教室设备原因而确实需要调课的,原则上只调整教室,不调整上课时间。因无教室调整,方可调整上课时间。

6)教师因病、因事来不及提出书面报告而确实无法上课需临时调课,应提前半天告知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事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调课手续。事后未补办手续属擅自调课。

7)节假日前后一周暂停办理调课手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8)调课后,同一教师一天上课不能超过6节。

9)一学期教师的调课次数原则上临时调课每学期不得超过3次,长期调课(指连续调动2周(含)以上课程)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每次调课在《调课申请表》上拟调整时间栏内不得超过3条。

3、长期调课审批后,各学院课务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里修改。

4、凡临时调课的,每学期第19周前,临时调课如未收到补课回执,视为缺课。

5、如学生提出调课不合理的情况反馈,经核实如因调课造成学生课业压力大、上课不方便等其他不合理情况,课程要及时调回原有上课时间。

6、各学院要及时将《调课审批表》编号、存档备查。同时依据所审批的《调课审批表》认真统计本院的调课情况,于每月5日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因本学期2月份只上一周的课,3月份不用上报,45前上报221-3月31调课统计)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11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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