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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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教研室: 为全面了解我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集大诚毅教综[2010]11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院级、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对2008与2009年立项的已到研究期限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对2010年度立项的院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须申请延期结题的,应填写相应的延期结题申请表,同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2.项目指导教师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各系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4.以系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将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报送教务部。 5. 学院组织专家审议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三、检查材料要求 (一)中期检查项目 1.提交《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文档一式三份(见附件1)。 2.所有提交的纸质文档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具体填写要求参照报告书中所列“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3.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结题项目 1.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提交相关项目总结报告、研究记录、研究成果等材料。 2.成果材料:成果材料是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作品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对于应用研究项目,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成果,也可作为结题依据。 对结题成果支撑材料的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结题成果为硬件装置的,需提供演示DV(包括装置实物近视图、测试过程、测试结果等),其余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一起制成光盘上交。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上交一式三份,并须上交原件审核。 3.结题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学生应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抓紧时间,加快研究进度,及时做好结题准备工作,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确保按期按质结题; (2)各项目指导教师应主动加强对项目组学生的指导,保证项目顺利结题。对因指导不力导致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教师,将暂停其下一次项目申报的指导资格; (3)各系应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 (4)提供虚假成果(包括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给以严肃处理。 4.不能按期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若项目负责人已经毕业,由指导教师从原项目组成员中或下一年级学生挑选一人接任项目主持人,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做好研究资料、经费使用情况等交接工作,按管理办法办理项目异动手续,适当延长结题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作项目中止处理,并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5.对不能按时结题又未在规定期限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申请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四、其他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要求报送结题或中期检查材料。 2.请各系认真组织本系项目的检查,并以系为单位统一汇总,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部。 3.对不按时提交《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无明显进展、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督促其限期改进,仍不能达到创新性实验计划要求的将终止其实施。 4.咨询电话:0592-6181828,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597706063@qq.com 附件: 1.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中期检查、延期汇总表 5.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验收项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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