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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各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申报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2、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拟开设公选课程能容纳60人以上(艺术类课程不低于40人);

5、有规范、完整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计划表;

6、有教材或参考书。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由教师本人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表格见附件,复印有效,或登录教务部网站下载(位置:教务部首页è教务表格下载è课务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在第12周周三(11月18 日)之前向开课单位领导提出开课申请(专任教师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各系有任课资质的辅导员由本系系主任负责初审);

2、开课单位领导初审同意后,最迟应于在第12周周五(11月 20日)下班之前将本部门申请表、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 (空表可登录教务部网站下载,具体路径:教务部网站首页è教务表格下载è课务)和任课教师简介(150字左右)纸质版汇总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版上传到学院FTP(具体地址:ftp://172.20.131.12/公共文档/教务部/吴瑞亮/综合素质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电子版上报),由教务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

3、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4、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为周二7、8,二9、10,四9、10,五7、8,如对听课对象(年级、专业、性别等)、人数及上课教室(场地类型)等有要求的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如需要申请专业琴房、乒乓球室、羽毛球室、舞蹈室等特殊教室,请填写《专业教室使用申请表》;

5、教务部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在网上公示结果并通知相关教师。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各开课单位应逐步加强对课程内容建设、开课教师资格的审查,抓好公选课程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鼓励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且责任心强的老师开设公选课。
    2. 任课教师应当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严格考试制度,加强课堂管理。
    3. 公选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更改教学计划,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必须提前报教务部批准。

四、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将本《通知》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以免漏报。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课程主讲、辅导教师信息表.doc

附件3:专业教室使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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