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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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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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我院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现将《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集美大学教务处。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办公室 附件1: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全面了解日常教学重要信息,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动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并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我院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教学信息员)制度,并成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教学信息管理机构设学院和系两级。学院成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信息中心)作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教务部直接领导;每个系设立一个教学信息站;每个班级设一名教学信息员。 第三条 教学信息中心设主任一名,由每届院学生会学习部长兼任;设副主任2名,在学生信息员中选拔聘任。 第四条 教学信息中心负责全院教学信息站的管理和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管理、考核;收集、整理、分析学院的教学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开展有关调研活动;完成教务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教学信息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教学信息中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教学信息中心日常工作。 第六条 各系教学信息站设负责人一名,由各系学生会学习部长兼任,负责本系教学信息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系教学信息站接受教学信息中心领导,负责收集、整理本系教学信息并及时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 第三章 教学信息员的聘任 第八条 教学信息员原则上从各班级的学习委员中聘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从其他学生中聘任。 第九条 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1.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处事公正。 2.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并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于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并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 第十条 教学信息员每年补聘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第四章 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主动加强与教学管理部门、任课教师的沟通,客观、公正、广泛地收集教学信息和教学管理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 (二)及时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水平和教学过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教材使用等)的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方面,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培养方案的制订与执行、专业课程的设置、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质量的监控等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同学传达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和通知等。 (四)及时反映学生的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秩序、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实验实习等方面。 (五)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方面,包括教材、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教学活动中的突发问题(如教师未来上课或迟到、早退,教学设备出现故障等),尽快向教学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七)参加教学信息中心组织的工作会议及各种活动,协助教务部和各系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教学信息员认真填报《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每月至少2次。反馈信息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使用网络系统。 第十三条 各系教学信息站负责人对本站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综合信息,每个月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一次。教学信息中心对各教学信息站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遇有特殊情况,信息员可直接向教务部反映。 第十四条 对于教学信息员的正常工作,全院师生应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阻挠。 第十五条 教学信息中心和教学信息站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组织1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授予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学信息员“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 担任教学信息员并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每年获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1学分或综合素质课1学分。 第十八条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教学信息中心有权予以解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2: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系: 年 月 日
注:请认真填写此意见表并及时交教务部或发电子邮件至信箱(cyjwb@jmu.edu.cn)。本表可在学院教务部主页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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