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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有关内容的通知

来源: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浏览次数:

各系,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7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和《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20号)精神,我院按照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办学〔200728号通知要求,已组织专人于2007913 把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大型宣传报)张贴到学校宣传橱窗、图书馆、食堂、行政大楼入口处等学生集中的公共场所,切实使每个学生都清楚 “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以及各类学生毕业时将取得的毕业证书内容格式等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学历政策。为了让每个学生真正了解有关学籍学历工作,请各系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书,并到诚毅学院教务部网站学习相关政策.

2006,2007级新生电子注册已经结束.省教育厅查询网址(福建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fjedu.gov.cn/hsi),要求2006,2007级学生亲自上网查询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即可查询),不能查到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情况,请及时与教务部陈老师联系(行政大楼1007)

附件一: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

附件二:《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办学行为、强化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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