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选修课开课选课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拟开设公选课程能容纳60人以上;
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由教师本人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表格见附件,复印有效),在11月15 日之前向开课单位领导提出开课申请(专任教师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各系有任课资质的辅导员由本系系主任负责初审);
2、开课单位领导初审同意后,最迟应于在11月 22日前将本部门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汇总报送至教务部,由教务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
3、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4、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为周二7、8,二9、10,四9、10,五7、8,如对听课对象(年级、专业、性别等)、上课时间安排(是否三节连上)、人数及上课教室(场地类型)等有要求的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5、教务部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在网上公示结果并通知相关教师。
三、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将本《通知》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以免漏报。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