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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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诚毅教[2018]38号)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中所列的教学成果和项目。学院已奖励过的院级成果和项目不再奖励。
(二)2019年度奖励的教学成果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文件公布日期为准。
二、申报奖励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本科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交至所在单位。同一项目(成果)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申报,其他项目组成员无需重复填报。
1.经学院组织审核评定的项目和成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论文类奖励应提供正式样刊和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内容和版权页)各一份,论文刊物分类以附件4、5、6为准。
3.教材类奖励应提供教材样书一本及证明材料。国家级规划教材指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特色优秀教材指经学校推荐获省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特色优秀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指省、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出版的教材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认定的专业出版社目录》(见附件7)认定。
4.其他项目请提供成果材料和公布文件(复印件或原件)。
(二)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在申报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汇总《2019年度教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3)。
(三)学院审核认定。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交教学委员会审核,审核结果在院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学院行文公布。教务部按学院《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将本科教学奖励相关材料以及汇总表于6月22日前报送教务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597706063@qq.com。
联系人:张老师,618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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