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教学部、实验管理中心,集大各开课学院:
为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1〕35号)错峰上课要求,改善学生线上学习体验,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经研究,决定按年级实施错峰上课,具体安排如下:
2021级学生(含专升本):星期四上午的课程,与星期六上午的课程安排对调,上课节次、地点原则上保持不变。
2020级学生(含专升本):星期二上午的课程,与星期日上午的课程安排对调,上课节次、地点原则上保持不变。
2019级学生:星期三上午的课程,与星期三下午的课程安排对调,上课节次、地点原则上保持不变。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各单位做好教师动员工作,积极配合,将错峰要求落到实处。个别确实无法调整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报教务部,教务部将统一进行调整并通知相关师生。
本通知从2021年9月22日(第3周星期三)开始执行。
教务部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