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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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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中心地位,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诚毅教〔2018〕38号)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中所列的项目和教学成果(以下简称“项目”)。学院已奖励过的项目不再奖励。

(二)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相关项目,以文件(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申报奖励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申报人)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佐证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1.同一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排名第一的指导老师统一申报,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填报。

2.学院组织审核评定的项目(附件4)无需提供佐证材料,但具体奖励教师姓名、教师所在单位、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等信息请申报人仔细复核,确保严格按《奖励办法》规定,不漏报、不虚报、不错报。如有存在已资助或已部分奖励(含项目相关的论文奖励)的,请申报人自行删除(扣除),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3.项目组全体成员名单(含学科竞赛)因涉及项目传承与持续建设,且直接影响奖励标准及院内各项统计,《申报表》对应项目请务必填写完整,成员至少须体现完整姓名(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留空格),成员与成员之间用顿号隔开。

4.教师发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奖励统一归口并入学院科研奖励,不在本次教学奖励申报范围。教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且本科生排名第一、指导老师为共同作者发表论文的,应提供正式样刊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内容和版权页),论文刊物级别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术期刊级别认定暂行办法》(附件5)认定。

5.教材建设项目已获学院教材出版资助的,不在本次教学奖励申报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类奖励,申报人应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样书一本及证明材料。国家级规划教材指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特色优秀教材指经学院推荐获省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特色优秀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指省、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申请按“出版的教材”级别奖励的,该教材出版社须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认定的专业出版社目录》(附件6)范围内。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项目的审核,2023年度起,申报教材类奖励的,申报人须同时提供《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材编写审批表》(附件7)。

6.教师教学奖励中的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均须由政府部门举办,非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社、高校、协会、企业等)举办的竞赛不在奖励范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教学竞赛奖按省级奖励。

7.其他项目请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如为孤本,请提供复印件)和公布文件。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需提供:㈠赛事通知(如有《竞赛章程》须同时提供《竞赛章程》)、㈡获奖文件(或其他获奖证明材料)、㈢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教师所在单位公章)。

8.学院教师指导院内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的,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把关,并提醒教师:

(1)学科竞赛项目、奖励级别,以《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2022年版)》(附件8)列明的竞赛、级别为准。其中,“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单列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不在本次教学奖励申报范围。

(2)因学科竞赛项目较多,申报人在填写《教学奖励申报表》时,请集中在“学科竞赛专项”栏目中申报,其余项目填写入“常规项目”栏目,不得重复填写。

(3)每个奖项填写一行,指导校外学生团队获奖的不在奖励范围。同一个奖项,获奖团队中有多名学生的,“获奖团队学生完整名单”栏目须按顺序完整填写。学生名单仅体现学生准确的学号及姓名,学生与学生之间用顿号隔开,学号与姓名之间无须隔开。获奖团队成员不全是我院学生的,指导教师按我院参赛学生所占比例给予相应奖励。

(4)同一竞赛项目取得两个等级以上的奖项(如同一赛项既有团队奖又有个人奖),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

(5)国家级学科竞赛,仅以最后一轮竞赛为国家级,往前一轮竞赛则相应认定为省级。如国家级学科竞赛既有全国总决赛又有全国预赛的,则全国预赛认定为省级竞赛;既有全国总决赛又有全国总决赛精英赛(精英赛参赛资格由总决赛选拔)的,则全国总决赛只认定为省级。省级竞赛依此类推。

(6)获奖结果公布网址、院内新闻网址须填写完整,确实没有的,请填“无”。

(7)申报完成后,所有申报材料均将作为支撑材料归档,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汇总、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须组织将审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建议采用纸质材料传阅,请勿通过学院OA以外的网络途径传送)。

(三)学院审核认定。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交教学委员会审核,审核结果在院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学院行文公布。教务部按《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在完成审核及公示后,最迟于2022年3月13日17时前,将本单位的公示结果(或《公示通告》)、《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教务部吴老师,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吴老师OA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0592-6181296。

附件: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2.教学奖励申请表

3.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4.学院组织审核评定的项目(已发送至各教学单位OA邮箱,仅供申报参考,请勿外传)

5.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术期刊级别认定暂行办法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认定的专业出版社目录

7.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材编写审批表

8.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2022年版)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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