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学院、系(部):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对于独立学院来说,教学质量的高低及教学管理的好坏,就更为重要。为了加强教学管理,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教学检查与评估,协调好与承办单位在教学管理方面的关系,特将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要求通知如下,希望各承办单位给予积极配合。
一、关于课程档案的管理
诚毅学院教务部负责对课程档案进行集中管理,以便于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评估。为此,对课程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如下:
1.请各任课单位在每学期开学后2周之内将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 、《课程教学计划表》各一份交诚毅学院教务部。
2.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或任课单位)应将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情况登记表》、《试卷分析表》、《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各一份及已评阅的试卷(密封)一并交诚毅学院教务部。
课程档案材料上交是否齐全、及时,作为对任课教师奖励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不能按时提交完整课程档案材料的任课单位,在发放课酬时,暂扣5%,待有关材料补齐后予以补发。
二、关于课程教学的管理
除了遵守《集美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等规定外,强调以下几点:
1.各任课单位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
2.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特点,注意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于学生的学习应积极引导、鼓励,加强课程学习方法的指导,加强课堂纪律管理,严格考勤;对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教务部沟通,以便于尽快解决。
3.教师应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
4.教师因事须调课(或更换教师)时,开课单位应及时将审批签字后的调课申请表(或更换教师的原因说明)送诚毅学院教务部,以便于及时通知教师与学生。
三、关于课程考核的管理
除了遵守《集美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外,强调以下几点:
1.请各任课单位按照《集美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命题,并请务必于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将A、B两套试卷(难度和覆盖面应基本一致)交诚毅学院教务部,由诚毅学院教务部负责选定一套试卷送印,并按考场进行分卷。
2.各任课单位根据考场情况,安排第一监考,诚毅学院安排第二监考;试卷除全校统考科目和经诚毅学院教务部同意的个别科目由第一监考带入考场外,均由诚毅学院教务部于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交由第二监考负责带到考场;考试结束后,由第一监考将试卷带回任课单位进行评卷。
3.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4.请任课教师(或任课单位)在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须经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送诚毅学院教务部(成绩单原则上不能有涂改,如有改动,均须在改动处由任课教师签名)。
5.以论文或课内考试等形式作为期末考试成绩的科目,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成绩单。
四、关于教材管理
选用教材时,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要根据专业方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划等来确定,建议选用全国统编或优秀教材。
任课单位应根据开课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学期14-15周左右),填写教材征订单(需列出预订书名、版别、编者、出版社、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具体数量(包括教师用书),经教研室主任及任课单位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后,送诚毅学院教务部,由诚毅学院直接订购教材。
五、关于教学计划调整管理:
因特殊原因,承办学院(系)需要调整专业教学计划时,应由专业教研室提出调整意见(填写诚毅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承办学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诚毅学院,由诚毅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