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举办第九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闽教直〔2022〕3号转发给大家,请按文件要求,教学系(院)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参赛。
附件: 闽教直〔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举办第九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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